人事件放到現在,那代言人妥妥的演藝生涯結束,但在當年,有一個很奇怪的現象,就是代言的產品出現問題了,首先指責的是生產產品的公司,其次是譴責廣告公司。
對于廣告公司而言,著實是有些冤枉的。
廣告公司也沒有在利益上分一杯羹,拿了廣告費就拍廣告,無非就賺了點廣告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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