; 不過,國有一樣好,那就是控辯易!
這種在凱看來極為不負責任的司法制度。
所謂「控辯易」,正式的法律語「認罪易/協議」,通常是指嫌犯通過承認罪名換取較輕的刑事罰。
常見的認罪協議包括被告減認罪的罪名、檢察向法建議更輕的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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