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釋道:“並非如此。合同就是用來限製雙方的義務與權利的。這個合同,我會通過府方麵,走公文認證。合同有效期,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條款,隨意跑路我大概也抓不著,但畢竟有失誠信,在府那邊就會按逃奴來置,不是嗎?”
大蜀王朝對逃奴的罰還是相當重的。
這種事未必對鐘浪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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