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防的是小人,不是君子。
若是老公一家做事敞亮,皆大歡喜。
若是真存了異心,我這一舉,保全了我爸媽給我存了幾十年的歲錢和教育金。
現在看來,我是對的。
當初要我取現金來買房,不給我留出資證明的機會時,他們就已經算計好了要侵吞我的財產。
只是可惜,法律是神圣的,正義的。
不是讓他們這樣投機倒把的。
8
「毒婦!你這個賤人!你不得好死!你算計我!我的房子啊……要死我啊……」
「你還我房子……我的房子……」
婆婆又使出撒潑打滾的絕招,我全當看戲。
他們為了盡快轉移財產,將房子低于市場價好幾萬,賣了出去,簽了買賣合同,收了買家五萬定金。
由于我不配合解除抵押過戶,買家找中介鬧,產權不清晰,要退房,賠償雙倍定金。
中介打電話跟我商量。
我安道:「放心,退房退款,讓我婆婆賠償違約金吧。」
最后,婆婆不得不咬牙切齒,含淚退回定金五萬,賠償同等金額。
雖然不愿,但他們也只能給。
畢竟,后面還有大頭呢。
花了五萬塊,買了個百萬房產夢碎。
嘖嘖。
很快,離婚案開庭。
嚴謹的說,是財產分割案開庭。
范小健的律師主張,我們夫妻倆結婚以來,所有共同財產平分,我們現在住的房子,是男方婚前財產,不參與分割。
一個一個來。
首先,是我們婚后共同買的房子。
對方的證據很明確,我們的結婚證,和房產證。
兩個證件的日期,結婚證在錢,房產證在后,證明是婚購買,是夫妻共同財產。
「這套房子,雖然是婚后購買,但是購房款,是我婚前一套小套二的房子賣掉,所得的房款,添了一些錢來購置的,所以,應當是我的婚前個人財產,不參與分割。」
雖然婆婆那套房子,范小健被我擺了一道,但現在這個房子,的確是婚購買的,而且添了一部分婚的錢進去,按照法律,就是婚共同財產。
但如果婚前房子賣掉,所得的房款婚重新購置,登記在一方名下,依然屬于婚前個人財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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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小健與婆婆得意洋洋。
「這是法律規定的,就算房款是你賣了婚前房子的房款,但添了一部分,就是屬于我們的共同財產,你得分我一半,我也沒有辦法,你就認了吧。」
這種小人得志的臉,我真的想丟掉面,將他揍一頓。
我冷笑。
「范小健,原來,當初你哄騙我將房子賣了,換一套價格更高的房子,就是為了分我的房子啊。可真是,手得夠長啊。」
范小健笑得更加猖狂。
「趙小西,保持面,不要污蔑我。」
我:「希你最后也能保持面。」
「我有證據證明,房子是我的個人財產。」
9
為了照顧范小健的自尊心,我們婚后便住進了他購買的房子里,我那套小套二就出租出去了。
去年,范小健以優化資產為由,讓我將小套二賣掉,換一套地段更好的大房子。
畢竟,一個小房子,平白占了一個名額,租金也不高,有些虧。
我想了想,又同意了。
我將這事告訴了我爸媽,同時又咨詢了專業的中介。
雖然賣掉了婚前的小套二,但房款放在卡里,一分錢沒有過。
購買婚新房,全靠我爸媽財大氣。
按照我爸媽的話說,「閨啊,你的婚前房子,本來就是留給你的底氣,房子可以賣,但錢你自己留著,不想上班了,那錢就隨便造,大房子,爸媽買給你!」
所以,范小健心算計的,將我的婚前個人房財產,洗婚后共同財產,實際上,是我那寵狂魔親爹娘,贈予給我的。
爸媽生意人,凡事喜歡留一線,所以當場簽署了贈予公證,證明這套房的房款,是由父母全款出資,贈予給我,作為我的個人財產。
不參與分割。
我提供了當時爸媽打款的流水,以及公贈予證書,范小健和婆婆的計,又落空了。
他們甚至氣得在法庭上咆哮,想要來打我。
「趙小西,你這個賤人!你算計我!原來你這麼早就開始防著我!你怎麼這麼有心機呢!」
真是,怒氣使他都不面了。
我笑笑:「比不上你。」
害人之心不可有,防人之心不可無。
若不是我留有一手,保全自己的財產,爸媽的汗錢,就真的準扶貧,讓渣男騙去,發家致富了。
這套房子,我依然保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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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范小健與婆婆不服,還要申請休庭,繼續尋找證據。
10
接連失去兩套房子,兩人急得冒泡。
在等待再次開庭的時間,范小健不知是去哪里取了經,簡直像打通了任督二脈。
他每天早晚準時問安,經常發一些離了婚,日子過得很慘的案例給我,試圖 PUA 我。
我那麼大年齡了,已經不是二十多歲的小姑娘了,還離了婚,不能生育,長相普普通通,若不是家里條件好一些,本不可能嫁得出去。
以后更不可能了。
「小西,我們在一起這麼多年了,因為這麼一點小事,你就真的舍得我們這麼多年的麼?」
「你家務也不會做,飯也不會煮,如果不是我遷就你,你只能吃不健康的外賣了,以后離開我,你就吃不到那麼好吃的飯了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