;
凱會留下霜巨人之王的頭顱最大的作用就是拿它當冰箱,雖然把食放在一顆面目猙獰的頭顱邊上很考驗人的承能力,但適應了之後,覺其實還好,甚至有點黑暗哥特風。要是對這種風格興趣,甚至可以抱著霜巨人王的腦袋睡覺,當空調用。
凱的解釋讓眾人打了個寒,不過也有心大的覺得這是一個好主意,畢竟誰都知道,溫度低更利於食的保存。 查看最新章節,請訪問sto.🎉co🌸m
「父親,我覺得我們可以把這東西放在我們的儲藏室里!」亞瑟的心大這時候就現出來了,在度過了最開的害怕之後,這小子就立刻興致的將霜巨人的頭顱拿了出來,對著自己的父親建議道……
烏瑟王鐵青著臉看了一眼自己這個永遠都缺心眼的兒子,咬著牙說道:「你想都不要想!」
凱開心的看著亞瑟父子的互,在外這麼多年,他其實還蠻想念家的氛圍的,外面雖然刺激,但永遠缺一份這樣的溫。
「好了,亞瑟,把那玩意放下吧,我剛剛是開玩笑的,那是我的戰利品,也是我和布利王友誼的見證。不可能真的讓你把它放到廚房。」凱從亞瑟手中接過頭顱再次把它放在盒子裡,算是結束了這兩父子之間的『鬥爭』。;
接著凱就從一堆包裹中拿出了幾個盒子,他率先拿出一個長匣子送到了亞瑟面前。
「這是你的禮。」
凱是亞瑟的哥哥,從小看著亞瑟長大,所以面對凱,亞瑟從來不知道客氣是什麼,他著急忙慌的就打開了長匣子,將裡面的東西拿了出來。
那是一把長劍,總長大約一米四左右,劍柄被加長,劍約為九公分,和普通的騎士長劍並沒有太大的區別,但和一般的鋼鐵打造的長劍不一樣,這把劍整呈現一種暗金,造型簡約大氣,劍鍔的造型是兩頭巨龍拱衛著劍,非常符合亞瑟的份。(亞瑟王的家族紋章就是一頭紅龍)
亞瑟從小就接最為嚴格的騎士教育,對武的了解甚至超過他自己上的服。所以拿到那把劍,亞瑟就知道這絕對是一把利!
「這是我在阿斯加德求著一位矮人鍛造大師專門為你打造的長劍,它的材料是來至北地冰原之下最為堅神的金屬,為了它我幾乎花了我所有的積蓄。所以好好使用它吧,亞瑟。」
實際上這把劍的鍛造可比凱說的還要艱難,這把劍的主要材料名「金」,凱第一次聽到這個名字的時候,幾乎以為那個矮人也是和自己一樣穿越而來的。畢竟上輩子凱雖然不怎麼看小說,但讀書的時候也看過幾本西幻小說,知道金這東西完全是杜撰出來的,是幻想出來的金屬。;
可隨著了解,凱才發現,是他自己誤會了。雖然都金,但這種稀有金屬和凱上一世在小說上看到過的那種『金』完全是兩種東西。
這種名金的神奇金屬,質量很輕,甚至沒有同積鐵的四分之一重,這一點就和小說上的金完全不一樣。但其堅和切割能力卻完全和小說中描寫的一模一樣。
甚至是稀有程度也有過之而無不及,要不是凱對矮人一族有恩,貪財的矮人本不會把這東西拿出來。但即便是這樣樣,亞瑟的這把長劍,也並不是完全由金打造,它還夾雜了一些其他金屬。不過北歐的矮人的鍛造手藝完全超越了這個時代,他們的合金技非常的強,這導致這把長劍的質量相當的高超,並沒有辱沒金。
本來這把劍,矮人和布利王是準備附魔的,但凱考慮到烏瑟王對於魔法的態度,最終還是拒絕了他們的好意。
這把長劍雖然很鋒利堅,但並沒有任何魔法效果。
亞瑟把玩著凱送給他的長劍,非常的喜。他揮舞了兩下,發現這把劍的重心和結構簡直完,沒有一點點生,極為省力。拿在手裡,他越看越喜歡,結果不小心劍的前端不小心掃到了邊上的酒壺和酒杯。;
這時候的凱爾特人還沒有瓷這種高端的東西,他們更多的是使用陶,而王宮裡則是使用金屬製品,比如烏瑟王最的一個酒杯就是純金打造的。
但亞瑟的長劍到酒壺和酒杯之後,劍毫無阻礙的穿過了酒壺和酒杯,就好像劍本沒有到東西一般。
大約過了差不多五秒鐘,那幾個酒壺和酒杯,就慢慢的分了兩半,不,應該是『』了兩半,被切斷的酒壺和酒杯的上半部分,就那樣無聲無息的『』了下來,讓裡面的酒水潑了一地,切口更是平沒有一刺。
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涼氣……他們從未想過會有如此鋒利的武。然後在場的所有男人都狂熱的看向了亞瑟手中的長劍。畢竟他們都是騎士,沒有騎士不神兵利。
亞瑟手中的長劍在他們眼中簡直可以媲凱爾特人神話中的神!
亞瑟也倒吸一口涼氣,這玩意真的太鋒利了,有那麼一瞬間,亞瑟都怕這把長劍會把自己也割傷。
凱對此見怪不怪,他拍了拍亞瑟的肩膀說道:「以後一定要善加利用這把武。」;
「這把劍有名字嗎?」亞瑟回過神來急切的問道。
「Excalibur,他的名字,誓約勝利之劍。」凱有點惡趣味的說道,然後沒有再理會亞瑟。而是將目轉向烏瑟王。
烏瑟王這時候也有了期待,他原本對凱的禮並不興趣,甚至於他對凱環遊世界十年也不贊同。他認為那太好高騖遠了,真正的男人應該負起自己的責任,而不是追求那些虛無縹緲的東西。但凱送給亞瑟的禮卻讓他覺到了驚喜。
和所有騎士一樣,不,應該是和所有男人一樣,烏瑟王也對這種神兵利沒有毫抵抗能力。
可惜,凱沒有重複送禮的習慣,更何況,金這種好康,凱也沒地方去尋找更多。這次凱送給烏瑟王的禮是一定王冠!
一頂華麗到極致的王冠,更重要的是這頂王冠完全是由珊瑚和珍珠構的。
「這頂王冠做漁夫之冠,是我在亞特蘭斯遊歷的時候,由亞特蘭斯的漁夫國國王贈與我的禮。雖然這個名字不怎麼好聽,但這頂王冠卻是漁夫國最為珍貴的寶,它是由珊瑚天然形的王冠,沒有經過任何打磨,亞特蘭斯人只是在上面放上了幾顆金的珍珠。」;
聽到凱的解釋,烏瑟王臉立刻變得極為滿意,事實上在凱拿出這頂王冠的時候,他就已經滿意之極了。雖然不是神兵利,可一定由珊瑚王冠也足以讓他驚喜莫名。
凱爾特人的航海技並不怎麼好,要不然也不會只在英格蘭轉悠了,這也導致了在凱爾特人諸國,珊瑚和珍珠極為罕見,是比黃金寶石更加稀有珍貴的寶。在其他國王那裡,要是王冠之上要是能鑲嵌一些碎珊瑚,也足以讓他們滿意了,要是鑲嵌一顆珍珠,那會引來所有國王的羨慕。
而凱送給他的這頂王冠呢?通由最麗的紅珊瑚構,還是天然形的,上面那些略帶金的珍珠那更是價值連城。烏瑟王甚至都懷疑,要是他願意將這頂王冠賣出去,估計會有國王願意拿自己的王城來換。
有了這頂王冠,烏瑟王就可以盡的向所有人宣布卡梅特城的富有和強大。這種對一個國王來說,絕對無法拒絕。
最後,凱將自己的目看向了在一旁的莫甘娜。莫甘娜從一開始就一直帶著一種驕傲的笑容看著凱在那裡意氣風發,讓所有人驚嘆。;
直到凱將目看向自己,莫甘娜才緩過神來,臉上立刻就布滿了紅暈。
凱上前拉著莫甘娜的手,給了孩一記頭殺。
「還有我們的莫甘娜,我怎麼可能忘記自己最可的妹妹呢?」說著凱就牽著莫甘娜的手,來到一堆盒子面前。指著這些盒子說道:「這全是你的,我可的莫甘娜公主。」
接著僕人們懷著激的心,飛速的將那些盒子打開。經過之前兩件禮的鋪墊,沒人會認為凱爵士送給莫甘娜公主的禮會普通。
結果這一打開,不得了。所有人都被裡面的東西晃瞎了眼。
充滿異域風的黃金首飾,珠寶,藝品,神的綢。但其中最引人矚目還是一套士鎧甲和一對稍微短小一點的騎士劍。這些東西無一不散發著財富的芒,甚至連見多識廣的烏瑟王都以為自己來到了自己的國庫。
莫甘娜看到這些東西,突然有點手足無措。當然喜歡凱送給禮,可這些禮實在太過於貴重了!貴重到都不知道該如何應對。
烏瑟王是一個節儉的國王,雖然好面子,但其實私底下並不奢靡。作為烏瑟王的養,莫甘娜雖然從來不缺任何東西,但也從未見過如此多的財富。
「怎麼?我可的莫甘娜小姐,難道要拒絕你的凱?那太令人傷心了!」凱裝模作樣的說道。
她是來自現代,有精湛的醫術,還有著一手的好廚藝! 穿越到古代,真正體會到什麼叫人生如戲,全憑演技!
女主僵硬地跪在原地,回憶著見面以來這暴君的一言一行,終于忍不住再度試探:“……陛下?” 當朝暴君不耐煩地扭頭過來:“還有什麼事?” 女主夢游般問:“How are you?”
沈漫漫穿越到了物資奇缺的七十年代,還是代替堂姐下鄉的小可憐。下鄉后的生活艱苦,還好穿越附帶了金手指,通過隨身系統農場,她實現糧油自由,豬肉自由。靠著物資交易,她不小心暴富了。卻不知從下鄉第一天起,就被某個糙漢給盯上了。顧辰安,“沈知青,以后活兒我幫你干,衣服我給你買,飯我給你做。”“顧同志,你對我這麼好干啥?”“想你嫁給我,給我生娃!”
陌桑穿越了,穿越到曆史上沒有記載的時空,職場上向來混得風生水起的白領精英,在這裏卻遇上讓她恨得咬牙切齒的克星,高冷男神——宮憫。 他嫌她為人太過陰詭狠毒。 她嫌他為人太過高冷孤傲。 本想無事可做時,虐虐渣女渣男,逗逗小鮮肉。 豈知一道聖旨,把兩個相互看不順眼的人捆綁在一起,組成嫌棄夫婦。 自此兩人過上相互猜測,彼此防備,暗裏算計,夜夜心驚肉跳的生活。 豈知世事難料,兩個相互嫌棄的人看著看著就順眼。 她說“你是護國賢臣,我是將門忠良,為何跟你在一起,總有種狼狽為奸的覺悟。” 他說“近墨者黑。” 陌桑點點頭,確實是如此。 隻是,到底是誰染黑誰啊? 再後來…… 她說“宮憫,你是不會笑,還是從來不笑?” 他看了她十息,展顏一笑“陌桑,若知道有一天我愛你勝過愛自己,一開始就不會浪費時間防備你、猜疑你,而是把所有的時間用來狠狠愛你,因為一輩子太短,我怕不夠愛你。” 陌桑咽著口水道“夫君,以後千萬別隨便笑,你一笑,人就變得好風騷……” 宮憫麵上黑,下一秒就露出一個魅惑眾生的笑容“娘子放心,為夫隻對你一人笑,隻對你一人風騷。” 某女瞬間流鼻血…… 【這就是一個白領精英穿越到異世古國,遇上高冷男神,被帝王捆綁在一起,相殺互撕,最後相親相愛、強強聯手、狼狽為奸的權謀愛情故事。】
【無敵文 殺伐果斷 鎮壓當世 橫推萬古】林天母胎穿越神州大陸,成為荒古世家繼承人。他生而知之,並覺醒混沌聖體,修煉百年成就絕世大帝,震古爍今。林家一門雙帝,傲視天下,睥睨四海八方,號稱萬古不朽世家,於人間全無敵!為了突破更高境界,林天閉關修煉,大夢十萬年,再醒之時,發現自己躺在一具石棺裏麵。他破棺而出,看到的卻是……“林家沒了?”林天懵了。他感覺隻是睡了一覺而已,居然就成了林家老祖,而且還是個光桿司令!林家人呢?難道都死光了?